近年来,区财政局大力开展政府采购营商环境,聚焦财政职能,坚持问题导向,紧密围绕效率提升、信息发布、简化流程、融资贷款、清除门槛、监督管理的主要目标,持续多点发力,全区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成效。
政府采购效率持续提高。强化“互联网+政府采购”,以预算一体化系统为纽带推进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,实现采购预算、采购计划、意向公开、项目评审、合同签订、履约验收、资金支付等政府采购全周期、全过程一体化管理。全面实施府采购电子合同在线签订,降低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交易成本,缩短了合同签订环节的办理时间,提高了异地企业合同签订的效率,让“数据跑路”代替企业跑腿。
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质量。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内容审查,不得出现错、漏、别、重等错误信息,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。严把政治关、严守保密纪律,严禁发布涉密、敏感信息,严禁泄露个人隐私,确需公开的个人信息不得含有身份证、手机号、银行账户等内容。
进一步简化政府采购流程。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仅审核采购单位的预采购、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单一来源、进口产品等3种采购方式,其他方式采购直接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办理,不再提交财政部门审核,大大提高各采购单位的办事效率。
“政采贷”激发市场活力。利用政府采购合同,积极对接建设银行、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,建立“政采贷”绿色通道,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,简化融资审批程序,做强“政采贷”融资业务。近年来,共为供应商“政采贷”融资近亿元,激发了市场活力。
全力清除政府采购隐性门槛和壁垒。明确要求采购人不得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、不平等条款;不得设置供应商参与限制门槛;不得提出企业注册地址、所有制性质、市场占有率、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、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、在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;不得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、技术、商务条件;不得设置备选库、名录库、资格库,妨碍供应商进入。
强化规范事中事后监管。依托预算一体化平台和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,强化采购需求、意向公开、采购过程、采购结果的全流程监督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受理,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,接受社会监督,营造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知法、守法的良好氛围。